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年第5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县3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年4月3日零时起,对五里街镇真武路1-17号,五里街镇华岩社区梅峰小区-号、-号、-号,石鼓镇大卿村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群众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我县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4月2日
来源: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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