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近日以来,永春法院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让宪法精神进乡村、进单位、进校园,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宪法乡村行
12月1日
永春法院与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司法局、蓬壶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共同参加在蓬壶镇举办的年福建省“宪法进乡村”活动,活动以“唱响宪法主旋律,共谱法治惠民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为主题。
永春法院干警在现场为当地群众发放宪法知识宣传材料,并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发放宣传材料多份,接受咨询50多人次。
此外,12月3日,下洋法庭会同一都司法所在一都镇召开“庭所共建”经验交流会,通过互相交流学习和现场为民办实事的方式,向“12.4宪法日”献礼。当天,法官和司法所干部一起上门为当事人提供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法律服务。
宪法进单位
12月3日
永春法院曾琼婷法官应邀前往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永春东征收管理所,为其干部职工宣讲宪法知识。
课堂上,曾法官为大家讲解了宪法是什么、我国现行宪法的概况、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并通过剖析十大民事典型案例,促使听讲人员深入了解宪法知识,懂法守法用法。
宪法进校园
12月4日
永春法院组织干警与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前往第三实验小学参加年永春县“”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
活动现场,王志伟院长参加了启动仪式,三名法院干警参加了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宣传过程中,法院干警向学校学生发放宪法宣传手册多份,并当场为他们答疑解惑,让学生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进对宪法知识的了解,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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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进乡村、进单位、进校园,永春法院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