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会上,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年以来,永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奋勇争先,创造了一流的工作业绩,年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蝉联“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称号,有力助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枝一叶总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