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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永春四字诀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

福建泉州市永春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好“准”“实”“活”“稳”四字诀,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解决,今年获得国家信访局表彰。

立足“准”字,当好民情传递员

永春县完整规范登记信访人信息要素,准确甄别录入内容分类、信访目的,真实归纳记录信访概况内容,精准分清投诉性质、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到位,杜绝受理范围过宽或过窄的情况,防范将“诉类”事项纳入信访渠道或将“访类”事项作为涉法涉诉问题处理的情况。

对群众初次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要求,区分性质、明确管辖、转交有权办理机关。投诉请求转交有权机关或单位处理后适时由信访信息系统向责任人推送工作信息,防止因“空转”,导致信访事项得不到实质性办理,责任单位信访件按期答复率%。

对于超期未办理、超期未办结且未向群众告知的信访件,纳入“最多投一次”渠道办理的信访事项未提出针对性的“一事一分析”意见、落实首办首责的信访件,进行每月梳理,定期通报,督促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年以来开具9份督办函,整改9件。

对于经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及涉法涉诉等不再适合通过信访途径解决的事项,对信访人解释到位,年重复信访占比48.0%,同比下降7%。

突出“实”字,当好矛盾化解员

全面推行“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按照“八个精准”流程、“一事一分析”登记办理,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工作,做到“快受理、强沟通、控时效”,推动合理合法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年,共件信访件纳入“最多投一次”办理,一次性办结化解率92.4%。

大力推进信访评理室建设,要求各乡镇在实现县、镇、村评理室%全覆盖基础上,结合各地特色,培育信访评理示范点。其中桃城镇信访评理室建立“微网格评理”载体,将信访评理、调解服务下沉到微网格,及时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网格内,在全省信访系统岗位大练兵争创“六个十佳”竞赛活动中入围“十佳信访评理室”。今年来全县共开展信访评理件,化解件,化解率97.6%。

推行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基层信访矛盾源头预防。截至目前,永春县22个乡镇已全面挂牌成立乡镇信访联席会议,建立工作制度,协调化解信访事项91件,形成上下联动、沟通顺畅、运转有序、协调有力的工作局面。

坚持党政领导挂钩包案联系化解信访积案机制,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深化信访系统“解难题化积案”9个专项行动;开展信访矛盾“三消三减”(消化重访,减存量;消化隐患,减风险;消化诉求,减民怨)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共推动化解各类积案余件。

着眼“活”字,当好群众服务员

永春县建立“磋商列单对账兑现”工作机制,即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定期、不定期对重点乡镇、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分析,形成问题清单下发至相关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及包案领导进行整改,县信访联席办适时召开会议对整改情况逐项形成对账单。目前已对信访重点乡镇、重点积案启动此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健全完善“快办快结”机制,做好泉州市便民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工作,以批转准确、按时办结、群众满意为目标,推行8小时批转,24小时落地,48小时沟通的“快办快结”机制,落实好分办、核实、检查、督办诉求事项等职责,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信件办理,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年1-7月份永春县群众满意率99.62%,名列全市第三。

针对跨区域治理难题,外山乡建立健全两市三县(莆田和泉州,南安、仙游和永春)联系制度,通过会商处理区域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一都镇立足三市四县七乡镇结合部实际,联合周边乡镇建立“边界民间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有效化解边界矛盾纠纷5件,调解成功率%,助推边界社会和谐稳定。

聚焦“稳”字,当好社会维稳员

落实属地政府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重要情况即有即排机制,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疏导化解和教育稳控方案,跟踪推动信访诉求化解。

持续开展“三无”县乡村创建活动,将“三无”创建活动情况与绩效和综治考评、文明村镇评选、美丽乡村评选等挂钩,永春与村(社区)集体荣誉等挂钩,充分调动乡镇、村(社区)开展“三无”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加强信访信息预警研判,完善信访信息预警通报制度,健全公安、信访、乡镇联动机制;健全重要敏感时期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同时健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各种非正常访。(林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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