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春县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告

永春县妇幼保健院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告患者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及福建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您主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医院要求

1.所有人员医院时,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2.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实名制就诊,患者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就诊。

3.进入院区时,医院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主动配合三码联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凭证)。

4.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门诊管理

1.医院门诊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患者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预约挂号,按照预约时间段就诊。

永春县妇幼保保健院各科室预约

办公室

计划生育服务部:(乳腺保健门诊)

儿童保健部:

孕产保健部:

婚检科:

检验科:

(预约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2.医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严格控制诊间加号,错峰就诊,减少人群现场聚集。

3.现场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排队,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4.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杜绝院内感染发生。所有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均需及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

5.咳嗽、打喷嚏时,请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挡口鼻,避免触摸周围环境,就近使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洗手。

6.门诊患者,只限一名人员陪护,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按照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有接触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不得作为陪护人员。

来院患者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有可能涉嫌构成违法犯罪。

永春县妇幼保健院

年3月14日

来源:永春县妇幼保健院

编辑:陈燕梅

二审:颜燕丽

三审:黄春根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zl/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