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妇幼保健院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告患者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及福建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您主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医院要求1.所有人员医院时,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2.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实名制就诊,患者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就诊。
3.进入院区时,医院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主动配合三码联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凭证)。
4.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门诊管理1.医院门诊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患者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预约挂号,按照预约时间段就诊。
永春县妇幼保保健院各科室预约
办公室
计划生育服务部:(乳腺保健门诊)
儿童保健部:
孕产保健部:
婚检科:
检验科:
(预约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2.医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严格控制诊间加号,错峰就诊,减少人群现场聚集。
3.现场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排队,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4.就诊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杜绝院内感染发生。所有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均需及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
5.咳嗽、打喷嚏时,请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挡口鼻,避免触摸周围环境,就近使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或洗手。
6.门诊患者,只限一名人员陪护,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按照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有接触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不得作为陪护人员。
来院患者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有可能涉嫌构成违法犯罪。
永春县妇幼保健院
年3月14日
来源:永春县妇幼保健院
编辑:陈燕梅
二审:颜燕丽
三审:黄春根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