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建县前疆域分属尤溪县、永泰县。唐: 开元二十九年(年),析福州都督府侯官等县部分地置尤溪县。永泰元年(年),析侯官县西乡地和尤溪县东乡地置永泰县。贞元年间(~年),析永泰县归义乡置归德场,场址设今德化县城,辖今浔中、三班、盖德、霞碧、雷峰、南埋、水口等乡一带地方,隶属永泰县,初具德化县雏形。 五代: 后唐长兴四年、闽龙启元年(年),闽王王延钧令升归德场为德化县。隶属长乐府(今福州),辖归德、永宁、集贤3个乡。 后晋开运二年、闽天德三年(年),德化县隶属闽国东都(今福州)。 后汉乾祐元年、南唐保大六年(年),划尤溪县南部常平乡、进城乡归德化县,时属南唐清源军(今泉州)。 宋代: 乾德二年(年),清源军改称平海军,太平兴国三年(年);平海军改为泉州,德化县均为其属县。 元代: 至元十五年(年),德化县隶属江浙行中书省福建道泉州路;二十九年(年),福建道升福建行中书省,大德元年(年),福建行中书省改为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德化县属福建平海行中书省泉州路。大德二年(年),泉州路改泉宁府;至正十八年(年),泉宁府升为泉州分省,德化县隶属不变。 明代: 洪武元年(年),德化县隶属福建布政使司泉州府。 嘉靖十五年(年),划出德化县西南部的进城乡黄认团(约相当于当时全县面积的十分之一)归新置的大田县。 清代: 清初,沿明制,隶属泉州府。雍正十二年(年)升永春县为福建布政使司直隶州,析泉州府德化县,归永春州管辖。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年),民国政府宣布废府、州,福建省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政制。次年,永春废州立县,德化县隶属兴泉永道(南路道)。民国3年南路道改称厦门道。 民国16年废道,德化直属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20日“闽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史称“福建人民政府”),12月11日人民政府第十一次中委会决议,将福建划为闽海、闽上、泉海、龙漳四省和福州、厦门二特别市。同月13日第十二次中委会改原划四省名称为闽海、延建、兴泉、龙汀四省。德化县隶属兴泉省。次年1月,“闽变”失败,还属福建省。 民国23年7月,省以下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福建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德化县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专署驻仙游县)。 民国24年10月,福建省行政督察区缩编为7个。德化县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同安县)。民国27年5月,专署移驻永春。 民国28年,德化县双翰乡米苔墘、曾村划给大田县。次年又划归德化县。 民国29年2月16日,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因抗日战争局势紧张,迁驻德化。同年6月28日迁回永春。 民国32年9月,德化县改隶属福建省第六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龙岩县)。 民国35年1月,德化县改隶福建省第九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永安县)。 民国36年4月,全省行政督察区再次调整缩编为7个,德化县隶属第六行政督察区(专署驻永安县)。 : 年11月24日,德化县解放,隶属福建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署驻永安县)。 年12月13日,析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德化县归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署驻泉州)辖。年4月1日第五专署改称福建省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16日又改为福建省人民政府晋江区专员公署。同年10月正式接管德化县。 年8月,析济屏乡归大田县辖。年4月,第九区淳湖乡(含淳湖、牛头湾、秘程3个自然村)划给尤溪县第十一区辖。 年3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晋江区专员公署改称为福建省晋江专员公署。德化县仍为其属县。 年5月,析德化县葛坑人民公社云溪大队和顺村归尤溪县中仙人民公社管辖。 1年6月,尤溪县中仙人民公社淳湖大队划归水口人民公社管辖。 年6月30日,因“文化大革命”成立晋江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取代专署行使对全区领导职权。年9月23日,成立福建省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10月18日启印办公。年6月17日,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更名为福建省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均辖德化。 年5月29日,尤溪县中仙公社和顺自然村3个生产队划归德化县。6月10日建立和顺大队,归属德化县杨梅公社。 年1月1日,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改称福建省晋江地区行政公署,德化为属县。 年1月9日,撤销晋江地区行政公署,实行市管县体制,原泉州市升为地级市。德化县隶属泉州市。(德化县志)
作者/来源:鲁北老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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