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年永春县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名单(三)的公示》
名单公示
高层次人才
根据《中共永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永委人才〔〕7号)文件规定,经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拟认定林均旺等16位同志为永春县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1月2日至年11月7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情况。永春县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
公示-(县人社局办公室)
-(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
来信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xgyy/4231.html
地址: 联系电话: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