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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司法推进全域治水永春法院贡献司法

北京治疗酒渣鼻医院 http://liangssw.com/jiepai/13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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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明《山高水长》摄于东关镇东美村)

在永春

一湾清清桃溪水,寄托了著名诗人余光中对家乡的温馨记忆,也寄托着所有永春人对家乡的最美乡愁。为守护这一湾清水,永春县近年来开启了“六全六治”全域治水新模式,探索形成全域治水的“永春样板”,先后入选全省首批综合治水试验县,荣获全国河长制工作激励县。

在全域治水工作大局中,永春县人民法院坚持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主动对接县委中心工作,以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为抓手,积极构建司法嵌入式“河长制”,探索河长制与司法的融合,全方位服务保障永春流域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和协同治理,为永春全域治水工作贡献了法院力量。

协同研判以“智”共治

“你们的建议太有启发了,这为我们打开工作局面提供很好的突破口!”

在永春县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座谈会上,永春河长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激动的说。

原来,他们正苦于一起某企业涉嫌偷排污水案件的取证难题。

“这家企业排放方法太过隐蔽,我们和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多次去现场都没能找到切实的证据。”永春河长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苦恼地表示。

“这个案件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污染环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该企业承担其排放行为与周围环境污染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永春法院行政与生态庭法官在座谈会上发言。“你们可以尝试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的形式来追究其污染环境的侵权责任。”

通过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永春法院与永春县水利局建立了常态化协同研判机制,双方就全域治水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开展案件会商,围绕治水难点堵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着力推动部门智力共享,共同为科学有效推进“全域治水”战略实施贡献智慧力量。

协同治理同心共行

“这段河道原来被周围的群众走出了一条路,有的人还在这里种起了菜。”在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与永春河长办开展的联合巡河过程中,永春河长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哭笑不得地表示。

“但是经过我们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群众慢慢也都懂了河道不能侵占的道理。你看,现在杂草重新茂密起来,已经很难看出原来那条小道的痕迹了。”

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的法官主要来自永春法院行政与生态庭,负责管辖永春县所有涉生态环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同时,还承担着安溪、德化两县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任务。

虽然日常审判工作任务繁重,但是他们还是会尽量抽出时间参与巡河工作。

“只有真正把自己嵌入到河长办的日常工作中,才能知道哪里需要我们的服务和保障。”带队参加巡河的永春法院副院长如是说。

“现在比较严峻的是一些外来物种的入侵,导致很多本地水生生物数量锐减。为此,我们在这特意设立了放生点,定期放流一些本地鱼苗。”永春河长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继续介绍。

“我们可以在这设立一个增殖放流点,以后一些涉案的生态修复协议可以到这里集中执行,放流一些我们当地急需的鱼苗。”永春法院行政与生态庭庭长提议。

永春法院始终坚持投身全域治水实际工作,在治水一线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先后出台《为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提供良好司法保障的意见》《加强桃溪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等具体工作意见。充分立足审判职能作用,从全域治水最需要的地方着手,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各项相关工作多次得到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肯定。

协同宣传携手共倡

“全域治水、全民共治”是永春“六全六治”全域治水新模式的重要经验。水的问题根源在于人,如何提高人民群众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是摆在全面落实全域治水工作面前的一道重点题。

蓝天白云下,岸上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水中碧波荡漾,鱼儿成群,这是永春桃溪流域花石段一幕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色。在这里坐落着全国首个保护母亲河主题公园。

永春县河长办在公园内打造了一条长长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步道,步道两侧错落有致地分布着许多融入了东关桥、白鹤拳、乡愁文化等独具永春特色元素的宣传栏。

永春法院在这里也开辟了一块水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专区。

“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一条条原本散落在各部法律法规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条文被精心梳理展示,到公园游玩的群众纷纷驻足观看。

综合运用“两微一端”等线上平台,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水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环保理念和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全域治水、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永春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邱新跃表示:“桃溪是泉州上游的重要水源地和生态屏障,保护好永春的水生态环境是关系全县乃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永春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关于生态立县的战略部署,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与司法的深度融合,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永春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来源:永春法院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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