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法院关于
招聘桃城法庭门岗、保洁员的公告
01
招聘岗位
1.门岗(24小时驻庭)
2.保洁员(钟点工)
02
招聘名额
门岗1名(男);保洁员1名(女)。
03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曾被国家机关开除或辞退;
2、门岗年龄5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4、应聘者及其直系亲属在法院无未结被执行案件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04
招聘办法
1、报名:报名者凭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永春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永春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按文后报名步骤报名;
2、资格审查: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由政治部组织面试,择优进行选择;
4、体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政审考核: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者的德才表现进行考察;
6、工资、补贴:面议;(参照其他法庭同类岗位)
7、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附
报名步骤
1、填写《永春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信息表》
2、现场认证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报名地点:永春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截止日期:年11月7日17: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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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法院
年10月23日
原标题:《永春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桃城法庭门岗、保洁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