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民政局关于申报年泉州市老区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年市级老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民老〔〕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年拟申报泉州市老区专项资金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年3月17日至3月30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民政局反映。
永春县民政局
年3月17日
附件:年拟申报泉州市老区专项资金项目公示表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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