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永春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部署要求,以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改革为突破口,在桃城法庭组建小额诉讼审判团队,切实推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集中力量办好民生“小案”,推动民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全院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下降12.96天,其中,作为营商环境重要质效指标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件平均用时下降15.87天,降幅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书记员送达时向当事人释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权利义务
?永春法院与金融机构开展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试点座谈会
在立案窗口摆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小额诉讼程序的优点和注意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针对小额诉讼适用案件数量较多的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与金融机构、物业公司开展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试点,协调促成相关行业将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条款嵌入前期合同中,为诉讼主体有效“减负”。
?审判员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开庭审理
?书记员对小额诉讼案件集中使用电子送达平台
根据泉州中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的通知》及时制定分案方法,并从审理权限、适用范围、程序转换等方面做出规定,从制度上引领和规范小额诉讼程序的实施。积极推行简便灵活的送达方式,充分利用智慧法院、移动微法院等互联网平台,实现诉讼文书一键高效“云送达”。探索实施“要素式庭审+文书”集约审理模式,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当庭宣判,确保全流程、全环节无缝衔接。
?桃城法庭与桃城司法所、南星社区开展联动工作
在推进小额诉讼程序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1庭+N所”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社区村居、人民调解室等基层组织的工作联动,强化诉调对接,推进诉源治理,努力实现纠纷解决效率和纠纷化解效果“双丰收”。在涉众型批量案件中选取典型个案或少数案件先行立案、精细审判,努力实现以个案精审带动批量快审。不断畅通“审执”衔接,探索实施“自动履行提示”机制,将具体履行方式在判决书附件中呈现,清楚指引当事人自动履行,实现纠纷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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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大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创新推广适用举措,积极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配套机制,严格落实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审理要求,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优势,以实事积蓄实力,以实效检验成效,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小额诉讼程序是什么?
(视频来源:肃宁法院)
根据福建省年6月9日公布的统计数据计算,我省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5元以下。同时.5元以上(不含本数)但在元以下的,为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标的金额。
永春县人民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
供稿:黄芳曼
原标题:《三提三效|永春法院:集中力量“办小案”群众满意“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