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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鲤城洛江南安永春接连宣布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年第22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区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年4月10日起,对临江街道伍堡街双号70-、伍堡街单号55-、、、-、民生巷双号2-42、民生巷单号9-37、厚德巷、豆生巷、四堡街1-24号、金刚巷单号1-21、义北1幢2幢、伍堡新街堡东10、11、12、13、14幢(备注:此项所有门牌XX号均包含XX-XX号,例如:民生巷42号,含民生巷42-1号)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鲤城区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4月9日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年第34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年21号通告》(泉防控指〔〕28号)精神,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就解除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自年4月9日起,马甲镇管控区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调整后,马甲镇按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年第28号通告要求,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和企业复工复产。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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