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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近日,福建省永春县总工会发布《永春县总工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五条措施》,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跑出“加速度”。
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符合月销售额15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在年、年实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基础上,将返还政策顺延至年12月31日。
非公企业职工医疗互助金补助50%。为减轻职工医疗费负担,抵御大病风险能力,县总工会将对全县非公企业在职职工实施医疗互助缴费补助政策。凡永春县辖区内所有非公企业的在职职工,由所在企业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互助金每人48元/年,由县总工会补贴每人24元/年。
职工疗休养活动补助。开展非公企业职工疗休养,参加疗休养职工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职工20%,职工参加疗休养费用由县总工会按元/人/天进行补助。职工参加“一日游”费用由县总工会按元/人进行补助。
非公企业困难职工帮扶。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帮助困难职工降低基本生活受疫情的影响,按照“救急救难、能帮尽帮、拾遗补缺”的工作原则,对年工会“两节”送温暖慰问对象中,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存在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及其他特殊困难,加上此次疫情期间企业停产停工造成收入降低,两因素叠加加剧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县总工会按元/户标准发放慰问金。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已确诊感染新冠肺炎造成经济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县总工会按元/户标准发放慰问金。对临时发现符合帮扶条件的因疫致困职工家庭,按工会常态化送温暖程序及相关慰问标准予以帮扶。
引导科学应对。县总工会通过线上开展“职工疫情防控宣传暨新工会法知识答题抽奖”活动,引导企业职工线上普法,学法律、学健康知识,让职工保持健康乐观心态,养成绿色健康生活方式。(颜祖相)